营业执照年检材料,营业执照年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年检所需资料:1.年检报告书;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1、年检报告书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5、批准文件的复印件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一、营业执照年审需要提供什么资料1、营业执照年审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正;(2)副本和工商IC卡,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3)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2、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变更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二、个体办营业执照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4、刻章;5、办理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6、设立基本户。
年审营业执照所需资料包含年检报告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工商IC卡,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应当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公章。1、凡是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和《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报送如下材料:(一)《公司年检报告书》或《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二)年度汇总资产负债表;(三)年度汇总损益表;(四)营业执照副本(一份);(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凡是填写《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二)营业执照副本(一份);(三)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凡是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二)年度资产负债表;(三)年度损益表;(四)审计报告书(或称查帐报告);(五)验资报告(资金已到位且已提交过验资报告的除外);(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七)营业执照副本(一份)。对经过审核通过年检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当年通过年度检验的标识或在其副本正面或背后年度检验栏中加盖登记机关年度检验专用章。【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法律分析:需要携带年检报告书;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营业执照副本等,但是我国已经取消了年审制度,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年审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 1、年检报告书(工商局领取); 2、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分公司提交正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企业法人应当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7、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大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还应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机构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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